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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植物,早在尧、舜、禹时期,人们就已经开始利用。周朝时,朝廷在中央设立“掌葛”官职,并有了“山农”之葛(织葛布)和“泽农”之葛(供食用)的区分。 汉朝解表名方“葛根汤”就被张仲景收录在《伤寒论》中;我国最早的医学专著《神农本草经》将葛根列为中品,葛根开始应用于治疗疾病。 明朝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对葛根进行了系统的研究,认为葛根的茎、叶、花、果、根均可入药。他在《本草纲目》中这样记载:“葛,性甘、辛、平、无毒,主治:消渴、身大热、呕吐、诸弊,起阴气,解诸毒”。